饮食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餐厅特色
经营项目(品种)保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心各部、各餐饮公司:
《饮食服务中心餐厅特色经营项目(品种)保护实施办法(试行)》业已经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饮食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5日
饮食服务中心
餐厅特色经营项目(品种)保护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各校区餐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各餐厅经营行为,减少各餐厅、班组之间的经营项目分歧,保障餐饮健康与安全,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膳食服务与生活保障,根据学校《关于印发社会化托管餐厅监督管理考核办法通知(政综〔2019〕7号)》、《山东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厅工作的意见(政总〔2012〕9号)》、《山东财经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餐厅特色班组管理办法(试行)》、《山东财经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饮食管理处罚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餐厅特色经营项目(品种)设置
中心所辖各餐厅必须在保证基本大伙(包括馒头、米饭)、低价菜、免费汤等伙食项目足质足量供应基础上,方可有计划引进各种地方特色、风味小吃、西餐、自助餐、营养粥品、零点小炒等深受学生喜爱的经营项目。特色品种的引进与经营应根据餐厅建筑布局及经营定位宏观统筹、合理安排,做到品种不重复,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二、申请特色经营项目(品种)保护申报条件
1、在山东财经大学各校区取得合法经营权,与学校签订《授权管理项目合同》或与中心签订《特色风味班组经营合同》餐饮公司或班组;
2、所申报项目(品种)在餐厅内加工经营;
3、所申报项目(品种)本校区无其他餐厅或班组经营;
4、所申报项目(品种)必须具体到一个或一种单品。
5、所申报项目(品种)每月营业额不低于50000元,单日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500元;
6、以餐厅或餐饮公司为申报单位;
三、申报方式
1、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至各校区餐饮部;
2、电子版《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提供纸质版《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四、审核流程
1、餐饮部根据《申请表》提交时间先后对申请项目(品种)依次审核;
2、餐饮部对申请项目(品种)在餐厅经营合理性进行审核;
3、餐饮部对申请项目(品种)每月营业额,平均单日营业额进行审核;
4、餐饮部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及《班组经营协议》复印件;
5、加盖饮食服务中心公章并存档;
6、立项后在本校区公示立项项目或品种;
五、废除立项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废除立项:
1、所立项目或品种在本校区半年未经营;
2、所立项目或品种在一学期内超过三次被消费者投诉;
3、所立项目或品种在本校区每月营业额或平均单日营业额低于规定数额者。
附: 饮食服务中心特色项目(品种)保护申请表
饮食服务中心餐厅特色项目(品种)保护申请表 | ||||||||
校区: | 时间: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 | ||||||||
申请人: | 电话: | |||||||
项目(品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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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品种)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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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含单日营业收入及月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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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餐饮部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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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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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