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2018年05月31日

山东财经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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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东财经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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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内容

山东财经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对疑似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及时掌握相关情况,指导和处置应急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财经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所属食堂发生的因饮食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安全事故定义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设立山东财经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负责学校食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饮食中心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中心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中心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中心综合部和监管部人员组成。

四、各岗位人员及部门职责

(一)食堂经理职责

1.食堂经理获得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中心主任及校区餐饮部部长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在确认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卫生行政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可疑剩余成品、食品原料、所售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封存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负责组织对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2.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三)食堂各相关部门职责

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原料、成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五、工作程序

(一)报告原则

食堂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食堂所发生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

(二)报告程序

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本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立即向本食堂经理、餐饮部部长汇报;

餐饮部部长要立即向中心分管主任、主任报告;

中心主任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学校分管校长和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工部、宣传部、校医院负责人通报情况,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事故发生地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应达到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的要求;后续定时报告或零报告,直至事故处置完毕。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1.初次报告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尽可能清楚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食堂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可疑食品、食品留样、原料、加工设备用具、包装物、盛器、餐饮具立即封存,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

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

备好可疑食品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入库记录凭证,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责任追究

(一)各食堂经理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负责;

(二)食堂食品安全员为本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和事故处理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故意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从严处理。

七、其它

学生在学校内供水设施取水饮用,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参照以上应急预案执行。

                          

 

 

 

 

 

 

 

                               饮食服务中心

                              2018年5月5日

 

 

 

 

 

 

 

 

附:报告联系电话明细表

 

附件1

山东财经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电话明细表

序号

部门类别

行政区/校区

监管/责任单位

科室/部门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日值班人



2

市中区

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日值班人



3

历下区

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日值班人



4

章丘区

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日值班人



5

卫生行政监督

济南市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疾控中心

当日值班人



6

校外医疗机构

济南市

济南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

急诊值班室

当日值班人



7


 
校医院

舜耕校区

校区医院

急诊值班室

当日值班人



8

燕山校区

校区医院

急症值班室

当日值班人



9

圣井校区

校区医院

急症值班室

当日值班人



10

明水校区

校区医院

急诊值班室

当日值班人



11

学校总值班室


学校办公室

值班室

当日值班人



12

学校主要领导







13

学校分管领导







14

饮食服务中心

中心主任

饮食服务中心

主任办公室




15

舜耕校区

舜耕餐饮部

办公室




16

燕山校区

燕山餐饮部

办公室




17

圣井校区

圣井餐饮部

办公室




18

明水校区

明水餐饮部

办公室